一年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离年终奖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我仿佛看到了年终奖在使劲向我招手,希望今年的年终奖丰厚一些,希望我的希望不要落空,那我就提前规划规划我的年终奖咋算吧,毕竟,提前规划,可避免交冤枉税! 先提示大家,“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全年只能用一次(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不是说只能在年终用。年初用,年中用,年末用,都行,没人干涉,但是如果您跳槽了,上半年老公司发过年终奖,到新公司下半年又发年终奖,全都用了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的话,估计就该有人跟您聊聊了,您懂的。 公司给员工发的半年奖、季度奖、奖、全勤奖、加班奖、先进奖等等,这些统统都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都要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如果是年终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纳税。算法为:奖金总额/12,根据该商数确定适用税率A1与速算扣除数A2,然后: 应纳税额=奖金总额*适用税率A1-速算扣除数A2。 (千万注意,这里是奖金总额,而不是刚才计算的商数!!!商数只是来找税率玩的,找完了就没它啥事了,您就把它忘了吧。) 那这个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魅力有多大呢,适合不适合您使用呢,咱们通过案例的形式来分析一下: 案例一:2019年北京鑫发集团员工苏小强每月固定工资收入6000元,全年7.2万元;假设每月可扣除“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3000元,全年3.6万元;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时间内,苏小强又收入年终奖2万元。那么,小强应缴个税情况如下: 选择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2+2)-0.5*12-3.6=-0.4万,不纳税。 选择二:单独计算:年终奖缴纳个税:20000/12=1666元,小于3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2万×3%=0.06万元=600元。 两者相比,小强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不含年终奖)缴纳个税:0元,单独作为年终奖缴纳个税600元。 案例二:2019年北京鑫发集团员工苏小玉全年应发工资为15万,全年自己应负担三险一金为1万,当年可以扣除的专项附加费为4万。小玉应发年终奖3.1万元,年终奖在12月份发放,公司给小玉发放年终奖时应扣缴个税多少?(假设小玉没有其他综合所得) 选择一: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5+3.1-0.5*12-1-4=7.1万元 7.1万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为10%和2520,全年应纳税额=71000*10%-2520=4580元 选择二: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 全年工资奖金应纳个税:15-0.5*12-1-4=4万元 4万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为10%和2520。40000*10%-2520=1480元 年终奖单独计算缴纳个税:31000/12=2583元,小于3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应交个税为:31000*3%=930元 两者合计:1480+930=2410元 并入综合所得全年缴纳个税:4580元,用全年一次性年终奖政策全年缴纳个税:2410元两者相比,年终奖单独计税节税:4580-2410=2170元 我们来总结一下: 如果您属于中低收入者:如并入后综合所得减除各项扣除后,余额小于零或适用较低税率,则不要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发的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反而更合适,需要您进行测算。 如果您属于高收入人群:如并入后综合所得减除各项扣除后,余额适用较高税率,选择“年终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算个税,更合适,也是需要您进行测算。 记住: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有选择权,纳税人自己做选择是并入综合所得还是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同的人群可以有不同的抉择,因为每个人的税收负担都是不一样的。自2022年1月1日之后呢,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就要隐退江湖了。 参考政策: 一、财税[2018]164号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一、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国税发[2005]9号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备注:这里说的办法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 第五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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