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80-9213-9007

乾县个人取得保期内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于 2021-12-15

  2010年12月13日?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个人取得保期内因未出险而由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因此,个人取得因保期内未出险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利息收入需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 ?热点问题答案谨供参考,具体执行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乾县注册公司-商标注册-乾县代理记账

陕西财税代办|联创财税】: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caishui.com/wugong_item/26497.html
本文标签:小规模公司公司注册费用注册公司流程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