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80-9213-9007
白河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扣除分包款时应提供哪些凭证?
发布于 2021-12-14
问: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扣除分包款时应提供哪些凭证? ?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规定预缴税款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 上述凭证是指: ?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 (三)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陕西财税代办|联创财税】: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caishui.com/jingyang_item/26875.html
本文标签:公司注册小规模公司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热门创业知识
-
白河西安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最新最全) 02-12
-
白河携手联创,让创业更简单 12-11
-
白河携手联创,共联共创共赢! 12-11
-
白河让创业更简单 12-11
-
白河让创业更简单 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