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80-9213-9007

洛南经营期未满清算已享优惠如何处理?

发布于 2022-01-22

  某港商投资企业于2004年成立,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为10年(即2004-2014年),2008年因资金运作困难而结业。请问:该企业未满经营期限清算结业,其在2004-2007年所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是否要退还?
  港商投资企业于2004年成立,经营期限为10年(即2004-2014年),2008年因资金运作困难而清算结业,该企业未满经营期限清算结业,其在2004-2007年所享受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按规定应当补缴。
  依据“实体法从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应按原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洛南注册公司-商标注册-洛南代理记账

陕西财税代办|联创财税】: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caishui.com/luonan_item/26735.html
本文标签:公司注册注册资金企业登记公司注册费用办理执照小规模公司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