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税〔2016〕36号和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药材采收业务属于农业机耕,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 ? 2.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不动产,所取得的不动产租金专用发票,是否需要分两年抵扣? ? 答:经营方式租入不动产属于购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属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规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适用分2年抵扣的规定。 ? 3.小规模纳税人为住宿业纳税人,现因提供有偿物品而向房客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答: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从2016年8月1日起,在该公告附件列明的91个城市中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行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 4.因银行结汇产生的汇率差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答: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 5.一般纳税人,建筑工程老项目已经做了简易征收备案,但是还未实际发生业务,也没有开具过发票,可以改成一般计税办法吗? ? 答: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办理了简易征收备案,属于已经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与是否开始进场施工或开具发票无关。 ? 6.我公司临时聘请在校学生从事销售业务,劳务费发票可以由我公司汇总代开吗?可以代开专用发票吗?税率是多少? ? 答:符合规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由你公司按规定申请代开发票,对按规定已经征税的个人代理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 7.我公司邀请部分专家进行培训授课,支付的培训费是否能够由我公司申请汇总代开发票? ? 答:不属于个人代理人,不能汇总代开发票。 ? 8.房地产开发商折价销售商品房开具发票时,可以使用差额征税的发票功能么? ? 答:房地产开发商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折价销售的,需在发票上金额栏注明折扣金额,否则按全款计算征收增值税。不可以使用差额征税功能开具发票。 ? 9.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或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相关的合同中必须注明“清包工”或者“甲供工程”么? ? 答:为方便税务部门及交易双方界定应税服务实质,选择计税方法等,一般应在合同中注明。 ? 10.营改增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 答: 属于兼营行为,按照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 ? 11.小规模纳税人外出经营建筑服务需要代开普通发票,金额没有超过3万,可以免税代开?可以不预缴税款吗? ? 答:不可以,应按规定进行预缴。 ? 12.外建安小规模纳税人本月提供异地建筑服务取得收入,也取得分包发票,因分包款大于取得的收入不需要预缴税款,本月是否就取得收入在项目经营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答: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应根据17号公告要求,自行建立预缴税款台账,对于因分包款大于取得的收入不需要预缴税款的,应在台账中进行注明,确保如实履行预缴税款义务。 ? 1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如何填写? ? 答:填写申报表第2栏“免征收入”。 ? 14.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部分销售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申报时,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自动带出数据,“应征收入”栏体现代开专用发票的含税销售额和“免征收入栏”体现自开发票的含税销售额,请问申报表如何填写? ? 答:请将第1栏“应征收入”栏数据手动删除,将代开专用发票和自开发票的有关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填入第2栏“免征收入”栏填入。 ? 15.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实行差额征税,如何填写申报表? ? 答:纳税人无需填写附列资料,直接将差额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申报表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及其他相关栏次。 ? 16. 外建安企业6月份有预缴税款,7月份申报增值税时没有进行抵减应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 答:不可以申请退税,可以留待下期申报时进行抵减。 ? 17.收到保安服务费的发票,对方选择差额开票,税率是星号,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写在哪一栏?金额是按照票面上的填写还是按照税额倒算后的金额填写? ? 答:取得差额征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票面的税额填写在对应服务的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选择比照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的保安服务对应征收率为5%;金额按倒算后的金额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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