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习近平发表2020年新年贺词,2019年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 2019年12月31日,主席习近平发表2020年新年贺词指出,一年来,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 在上年的新年贺词中,习近平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 2.李克强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政策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同时,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2019年3月21日,李克强到财政部、税务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就落实减税降费提出要求;5月1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减税降费专题座谈会,强调要让减税降费红利切实惠及企业;5月24日,李克强主持召开部分地方减税降费工作座谈会,部署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2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到税务总局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6月25日,韩正在北京市调研企业减税降费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3.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19年,税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在落实减税降费、便利纳税方面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月20日,税务总局启动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出台52条便民办税措施。3月8日、7月24日两次公布取消40项税务证明事项。11月1日,新版《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操作规范》施行,两个规范对办税缴费事项全面优化,纳税人报送资料精简42%以上。 4.税收法定进程加快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2019年税收立法步入快车道。 201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资源税法的表决通过释放出中国税收法定进程加速的重要信号。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就土地增值税法、增值税法和消费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23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和契税法草案初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9个税种立法。 5.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召开 2019年4月18日~20日,由中国税务总局主导发起并主办的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举办,85个(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出席论坛。论坛发布了《乌镇声明》以及《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34个(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 6.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 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面落地,惠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 2019年1月,一批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推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标准大幅放宽,所得税优惠力度加大。 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于4月1日起实施,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0%降至9%,进项税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 自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 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全力以赴投入减税降费攻坚战。1月~10月,全国实现减税降费19688.94亿元,其中减税16473.26亿元、降低社会保险费3215.68亿元。 7.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明确,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 2019年11月7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纳税信用修复的情形、条件、程序。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8.一系列保障基本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 2019年,一系列保障基本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在鼓励就业方面,2019年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万元为限额扣减税款;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扣减税款。在扶持养老方面,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文,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的情况;2019年6月1日~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保障医疗健康方面,自2019年3月1日起,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免征生产和流通环节增值税。 9.新中国70年税制改革不断深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税收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70年来,伴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税制改革不断深化,成就巨大,《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分税制和工商税制改革、取消农业税、企业所得税内外税制统一、营改增全面完成等入选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事记》。 10.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一年,2019年8月16日,税务总局发布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新版《指引》集中更新整理了在脱贫攻坚方面影响力大、适用面广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涵盖了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涉农产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扶贫捐赠等6个方面110项政策,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出台的有59项。 专家点评 1月10日,由中国税务报社主办的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发布会暨税收政策回顾与展望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发表2020年新年贺词,2019年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等10条新闻入选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 中国税务报社社长蔡宇致辞并介绍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活动有关情况,中国税务报社总编辑朱承斌揭晓了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评选结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高培勇,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对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作点评。与会专家、评委围绕“提升税收服务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主题进行座谈。近20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发布会。 据了解,此次评选活动采取专家评选和公众网络投票两种形式,本着“受众广泛、过程公开、结果权威”的原则,在《中国税务报》和报社的网站、新浪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媒体上同时进行。最终评选结果综合了财税专家、税务干部和读者多方面的意见,代表主流观点,反映主流民意。 约5万名读者参与了此次活动,活动主办方从参加网络投票的读者中抽取了31名获奖者。其中,张丹等3人获一等奖,韩少锋等8人获二等奖,刘绍华等20人获三等奖。 高培勇点评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2019年减税降费不同以往 我以减税降费作为主题,就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谈一谈自己的研究体会。 在中国税务报社评选的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中,至少有三条直接和减税降费有关:“习近平发表2020年新年贺词,2019年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李克强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政策”“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地”。此外还有和减税降费间接有关的内容,例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系列保障基本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可以看到,今天发布的十大税收新闻,与往年相比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向减税降费倾斜。 作为专门从事税收研究的学者,需要透过关于减税降费的一般性评论,深入到减税降费的配置格局,进而在探究其深刻变化的基础上对2019年的减税降费作出系统评估。概括地说,2019年减税降费是一次或一轮大不相同于以往的、或者说是和以往减税降费根本不同的减税降费。这一轮减税降费,至少有四个方面的深刻变化值得特别关注。 个变化:2019年减税降费有明确的指向,特别强调给企业、特别是给实体经济减税降费。 以往的减税降费,基本上不明确指出给哪一类纳税人减税降费。原因是,以往减税降费的目标是单一的——扩需求。即通过给企业减税降费增加企业税后利润,从而增加投资需求;给个人减税降费增加个人可支配收入,从而增加消费需求。无论是给企业还是给个人减税降费,都直接扩大社会总需求。这样的减税降费,强调的是总量效应,基本不涉及结构效应,因而可以不特别强调给谁减。 2019年减税降费则强调的是给企业、给实体经济减税降费。原因是,这一轮减税降费的目标除了一般意义的扩需求外,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目标——降成本。这里的成本,主要指企业的生产成本、经营成本。所以,2019年减税降费的对象是瞄准企业。这是一个特别突出的变化。 第二个变化:2019年减税降费的重点是增值税。 以往减税降费,重点是所得税。原因是,减税降费的目标是扩需求,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距离需求最近。即减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直接影响需求,减企业所得税可以通过企业所得税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投资需求。所以,本着距离最短原则,减所得税是首要的选择。 2019年减税降费的主要目标是降成本。成本在哪儿?价格学原理告诉我们,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原材料的投入成本和人工成本,二是合理利润,三是流转性税金,因而自然要以中国大税种——增值税,作为2019年减税降费的重点。 第三个变化:2019年减税降费的实施方式不同。 以往减税降费,实施方式为政策调整。原因是减税降费的目标——扩需求,其实质是逆周期调节,它随经济周期性波动采取对冲性操作,熨平经济周期,不可能是长期的。所以,减税降费基本都是有时限的。 2019年减税降费的实施方式为制度变革。政策调整和制度变革的重要区别是,前者多是短期调整,后者则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对于2020年减税降费,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了一个关键词“巩固和拓展”。这意味着2020年要延续2019年减税降费成果,持续2019年减税降费效应,并且未来几年还将持续。另外,考虑到2019年多项减税降费政策并非在1月1日实施,比如增值税降低税率4月1日实施,企业社保费率下调5月1日实施,会有翘尾因素,可以预期,2020年减税降费的规模会大于2019年。 第四个变化:2019年减税降费的财源支撑。 以往减税降费,基本上减多少税就增列多少赤字。增列赤字可谓减税降费的基本财源支撑。 2019年减税降费,其财源支撑除了增列赤字之外,也将“节用裕民”纳入其中,即以政府过紧日子换取老百姓的好日子。节用或者削减自身支出,构成减税降费重要的财源支撑。2019年,财政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2.8%,财政赤字率是稳定在3%以内的,规模也是有节制的。 换言之,2019年减税降费大不相同于我们以往反复经历的减税降费。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背景变化了。,它是经济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减税降费。发展阶段变化了,减税降费的配置格局必然要跟着变。第二,它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减税降费。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要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不管哪一类宏观决策的操作,都必须贯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三个要点——立足供给侧、聚焦结构调整、依托改革行动,恰与前面分析到的2019年减税降费配置格局“巧妙”地对接了起来。第三,它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宏观调控制度体系框架下的减税降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健全以发展规划为战略导向,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协同发力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这里强调的是宏观调控制度体系,不是以往的宏观调控体系,落脚点是制度,而制度是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征的。 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至今,经过多年的艰苦探索,一个与高质量发展阶段相匹配、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已大体确立。减税降费的操作当然要与这个制度体系衔接,在它所规定的环境中实施。可以认为,2019年减税降费是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穿于宏观调控全过程的集中体现;也可以预期,2020年,减税降费将循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取得巩固和更大的拓展。 白景明点评2019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年度十大税收新闻的三大特点 中国税务报社每年举行十大税收新闻评选,非常有意义: ,借此机会对税收政策和民意做一个总结梳理。评选出的十大税收新闻既是体现制度改革和政策的重点,也是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能够体现历史的变化,让人们更好地记住历史。 第二,通过评选出的十大税收新闻,让人们能够更深刻地理解中国发生的变化,特别是跟税收、税制有关的变化。 此次评选出的十大税收新闻,总体分为三类,有三大特点: 一是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反映税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和2020年新年贺词中都提到了“减税降费”。2019年,中国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万亿元。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宣布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减税降费,我理解不只是经济调节手段,也是民生保障手段。总书记连续两年在新年贺词中提到减税降费,正是回应了社会的关切。我印象中,领导人在新年贺词中专门提到税收,2019年是次。税收的地位以及减税降费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频次更高的也是“减税降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消息一宣布,就受到各方热议和好评。十大新闻中的条、第二条、第六条都是这一内容,体现了税制改革的重要性。 二是体现税收工作重点。比如第四条“税收法定进程加快”。2019年,税收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不只是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推出,税收法定进程加快也很关键。2019年我国税收立法全面提速。有的税法出台,有的税法开始征求意见,比如增值税、消费税等都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三是体现税收服务、助力重大战略、任务和经济目标的导向和作用。比如第十条“新版《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发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回应了中国经济三大任务之一的“脱贫攻坚”。再比如第五条“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成功举办”,这些都体现了税收对宏观战略布局的助力。 通过评选,我们可以更加清晰、深刻地理解和认识当前的税收改革、税收政策。 我认为,中国今后的财政运行将进入新的阶段。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而且是长期的减税降费,将给整个财政运行带来新的变化。特别突出的是什么呢?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0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提质增效,要落在支出管理上,则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以收定支”,有两点意思:一是要树立一个概念,要根据收入的可能性边界决定支出;二是根据收入情况确定支出结构的调整。这两点非常重要。 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样提出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出结构调整有三方面问题需要研究: ,投资性支出和购买性支出怎么平衡?现在投资性支出比重上升,但效果如何?有人说越高越好,是否如此?这需要研究。我们更多地靠什么来调节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注重收入分配的调节,要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要不要增加转移性支出来进行经济调节?这是支出结构调整上要关注的一个问题。 第二,支出的钱应当分配到哪些领域?这也需要研究。保障民生一定是重点,但教科文卫、社会保障,哪一项的增长率更高一些?这是大的财政支出政策要考虑的。 第三,如何看待公共产品里的成本性支出?现在的财政支出当中,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成本性投入比重越来越高,公共产品的需求、规模和质量都在提升,但税收增长率在下降,资金量少了,怎么办?这些都需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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