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180-9213-9007
宜君建设方甲供材料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发布于 2022-01-22
问:某基建项目,甲方负责购买电缆、阀门、管材等安装工程材料,从甲方库房出库,承建的乙方负责安装。甲、乙双方签署的建筑安装合同中未对此类材料价格有约定,也未对此类材料进行报量确认和结算。甲方此类材料是否应视同销售?是否缴纳营业税?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甲方将外购电缆、阀门等材料用于其在建工程,不属于上述视同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因此,甲方将外购材料用于其在建工程,材料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甲方不属于销售货物,不需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因此,甲方将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属于提供营业税应税行为,不缴纳营业税。 需注意的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根据上述规定,乙方提供安装劳务,其营业额应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但不包括甲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陕西财税代办|联创财税】:专业为广大企业及创业者提供注册公司、代理记账、公司(工商)注册、商标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税务筹划等专业财税服务,为您解答各种工商财税疑难问题,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服务热线:180-4900-5268(同微信),免费创业辅导。
本文地址: https://www.sxcaishui.com/yijun_item/26127.html
本文标签:办理执照办理执照
特别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财税知识及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如您对所转载内容、署名等有异议,可与本网(info@sxlccs.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热门创业知识
-
宜君西安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最新最全) 02-12
-
宜君携手联创,让创业更简单 12-11
-
宜君携手联创,共联共创共赢! 12-11
-
宜君让创业更简单 12-11
-
宜君让创业更简单 04-10